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姜堰区工挂[2024]4号
经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编号:〔2024〕4-1 建设内容:厂房 投资强度:420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15% 该受让宗地中用于工业建设项目的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15%,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 其他城市规划要求按江苏省和姜堰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时需提供联合竞买协议书)。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08月28日至2024年09月16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09月17日至2024年09月24日,到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4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09月24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受让人; (二)竞得人依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方可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不得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也不得按出让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三)网上交易实行报名资格后审制度,详见《竞买须知》。 (四)〔2024〕4-1号地块上保留现状建筑11760平方米,竞得人需另行支付相关建设费用2119.38万元,并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上述1宗地块上保留的现状建筑物的房产登记手续,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办理,与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无关。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姜堰分局(姜堰区上海路88号) 联系电话:0523-88089606 联 系 人:张先生 王先生 开户单位:泰州市姜堰区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开 户 行: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上自行选定银行 账 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定的缴纳竞买保证金账号
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