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靖江市挂[2021]8号 经靖江市人民政府批准,靖江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该地块拟按挂牌起始价的溢价50%(成交价150525万元)设定最高限价,竞价轮次上限为250次。达到最高限价时仍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则最终成交价以最高限价确定为成交价,超出最高限价部分作为政府建设保障房建设资金,不计入土地出让金,不计入开发成本,不计入可销售商品房备案核定价格的核算成本。该地块商品房销售价格严格按省、市、县相关价格调控精神实施备案。 2.当该地块溢价率超过10%,要求竞得人在成交之日起60日内付清全款;当该地块溢价率超过20%,要求竞得人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款;当该地块溢价率超过30%,要求竞得人在成交之日起15日内付清全款;当该地块溢价率超过40%,要求竞得人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付清全款;当该地块溢价率超过50%,要求竞得人在成交之日起3日内付清全款。竞得人如用外资缴纳土地出让金的,须在成交之日起60日内付清,内资部分按上述时间要求缴付。 3.上述地块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地上部分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出让。地下建筑不计容,不得超出地下建筑红线,主要功能是停车、设备、人防、体育设施用房,不得作其他用途。 4.该地块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内,在靖江市境内注册外资公司且注册外资实际到帐8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外资公司不得随意撤资或减资。外资到账情况须经市商务局认定,逾期未完成外资公司注册且注册外资实际未到账的,取消其竞得资格。 5.地块内的体育设施用房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验收合格之后无偿移交给市国资委。体育设施用房由土地竞得单位负责进行装修、设备设施安装、运营,装修及设备设施投入不低于2000元/㎡,运营时间不少于十年,运营期间内免租且由土地竞得单位自负盈亏。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另有规定外,可报名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本地块不接受联合报名竞买。 对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参加土地竞买活动:(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5)欠缴土地出让金的。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04月13日至2021年05月02日,到泰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04月13日至2021年05月08日,到泰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5月08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05月08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泰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靖江市阳光大道12号 联系电话:052384813553 联 系 人:严女士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靖江市国土资源局 2021年0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