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江苏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1号)、《关于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试点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全市(包括各县、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的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是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接入互联网的挂牌出让交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系统,将拟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交易条件在交易系统及其他媒体上公告。交易系统接受竞买人的竞买申请、报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交易期限截止时的网上报价结果或者网上竞价结果确定竞得人的行为。
第四条 交易系统必须符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护制度,落实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安装信息安全管理系统。
第五条 网上挂牌出让交易活动由出让人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出让人承办或委托有资质的交易机构承办。市级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由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承办,交易系统和硬件设备的管理维护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处负责。公安网络监管部门负责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交易系统网络信息安全运行。市监察局、检察院等有关部门指派人员对网上挂牌出让交易活动实施监督监察。竞买保证金由出让人委托的银行代为收取,委托银行应与出让人签订保密协议,银行承办人不得泄露竞买人信息以及与交易系统有关的应保密的信息。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网上出让公告中明确的资格条件的,均可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交易活动,除法律、法规及规章等另有规定外。
第七条 网上挂牌出让交易的基本程序: (一)信息发布。出让人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及地块基本信息资料。 (二)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完成网上注册,下载有关文件,办理数字证书,提出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获得竞买资格成为竞买人。 (三)网挂报价及竞价。竞买人在规定的报价期限内进行网上报价及竞价。 (四)成交确认。根据网上报价结果或网上限时竞价结果,交易系统向竞得人发送《网上竞得证明》;对竞得人资格审核后,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成交结果公布。
第八条 出让人应当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结果,经集体研究拟定挂牌起始价、底价及竞买保证金数额,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 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土地交易市场网公开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交易条件及相关信息资料当在交易系统上同步发布。所发布的信息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可以是单块用地公告,也可以是多块用地出让公告。
第十一条 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等相关信息应当至少在挂牌出让开始日前20日发布。
第十二条 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期间,不得擅自变更公告内容。公告期间,确因特殊情况出让公告内容发生变化的,出让人应按原公告发布渠道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距网上挂牌活动开始时间少于20日的,网上挂牌时间相应顺延。
第十三条 竞买人可在网上浏览、下载获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信息资料。
第十四条 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取得交易系统认证的有效数字CA证书。数字证书由江苏省CA认证机构统一颁发,数字证书损坏、密码遗失的,应当及时到江苏省CA认证机构挂失并重新申领。网上挂牌出让交易不接受除网上竞买申请以外的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第十五条 在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申请之前,竞买申请人应当详细阅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信息资料。竞买申请提交后,即视为对网上挂牌出让交易文件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现状无异议。
第十六条 竞买申请人申请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按交易系统的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身份等相关信息并向交易系统提交申请书;竞买人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联合竞买的,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联合竞买各方的相关信息和各方出资比例。竞买申请人竞买多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分别提交申请。竞买申请人拟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的,提交竞买申请时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拟成立新公司申请。
第十七条 竞买申请人应向指定竞买保证金账号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当以竞买申请人的身份交纳。每笔竞买保证金只对应一块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需竞买多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须分别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指定帐户的,由交易系统确认后即可获得竞买资格。若竞买申请人没有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由该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币种为人民币、港币、美元,支付成交价款为人民币。
第十九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挂牌以自由报价、限时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的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规定的增价幅度。在报价期内,可多次报价。符合条件的报价,交易系统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撤回,否则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设有出让底价的,应于挂牌期限截止前30分钟内,由出让人指定人员输入交易系统。
第二十一条 挂牌期限届满,无竞买人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一)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设有底价时),并符合其他规定条件的,挂牌成交; (二)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的(设有底价时),挂牌不成交。
第二十二条 挂牌期限届满,有两家以上竞买人参与竞买的,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以当前最高报价为竞价的起始价,经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第二十三条 挂牌期限届满后,竞买人应当在限时竞价期内作出是否竞价的决定并提交交易系统,限时竞价以4分钟为一个时限。网上限时竞价以4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的任一时刻产生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即从产生该报价的时刻起重新开始4分钟倒计时,每次4分钟倒计时的最后1分钟内,交易系统进行三次网上限时竞价即将截止的提示。4分钟倒计时截止,交易系统不再接受新的报价,确认网上限时竞价的最高报价,并确定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但最高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设有底价时)。
第二十四条 网上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的,以挂牌期限内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但最高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设有底价时)。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发布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出让公告,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一)司法机关、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要求中止或者终止出让活动的;(二)涉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条件变更等影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的重要变动,需要重新报批的;(三)交易系统因不可抗力、系统重大故障、网络入侵等非可控因素,导致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四)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中止或终止网上交易的情形。
第二十六条 网上交易中止事项消除后,应在恢复网上挂牌出让5日前在原公告的发布渠道发布恢复网上挂牌出让公告,恢复网上挂牌出让交易活动。
第二十七条 交易系统向竞得人发送《网上竞得证明》,竞得人应当在网上挂牌出让结束后1日内从交易系统在线打印《网上竞得证明》,并在竞得人栏签名、盖章确认。
第二十八条 竞得人应在《网上竞得证明》约定的期限内,向出让人提交《网上竞得证明》和参与网上挂牌出让的有关资料原件,出让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对竞得人提交的资料核实无误后,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第二十九条 竞得人依据《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约定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缴清税费,依法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条 竞得人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定金。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将于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第三十一条 网上挂牌出让交易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应当将出让成交结果通过有关网站、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二条 竞买人在网上挂牌出让交易活动中实施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联合竞买人实施的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联合竞买人各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竞买人的数字证书和密码丢失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第三十三条 因竞买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数字证书遗失或密码泄露、硬件故障等不能正常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第三十四条 竞买人采用非法手段,实施不正当竞争,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涉嫌犯罪的,依法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五条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竞得结果无效,竞得人承担相应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涉嫌犯罪的,依法由司法机关处理。(一)提供虚假信息、文件资料或隐瞒事实的;(二)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网络攻击等非法手段竞得的;(三)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为的。
第三十六条 竞得人不守诚信,拒绝或逾期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将其纳入黑名单,不得参加市域内土地公开出让交易活动。
第三十七条 交易系统相关承办人员(含出让方、网络维护、银行、网警监管、监察监督及公证部门等)有擅自改变竞买成交结果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交易系统承办人泄露竞买人信息以及与交易系统有关的应保密的信息,造成经济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网上挂牌出让交易活动中承办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应当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由于网络入侵、网络故障、设备损毁、电源中断、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和其他非出让人因素,导致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出让人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竞得人与出让人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交易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产生纠纷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由行政机关协调解决;行政机关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两种方式其中之一来解决:一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二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规定的时间以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有关数据记录的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第四十三条 出让人有权通过交易系统保存竞买人在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中的所有记录,作为其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证明。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暂行期1年。
1)首先安装数字证书的驱动程序,以及IE8或者以上版本的浏览器。完成后请将本系统网址添加到浏览器设置中的信任站点中。
2)打开IE浏览器,输入访问网址,进入到交易系统首页。
3)点击【网上交易系统(竞买人登录)】按钮,如下图:
4)点击【登录】,如下图:
注:(1)第一次使用CA,请选择【行助手下载】,下载后安装; (2)运行【行助手】显示界面如下:
5)插入数字证书,然后选择对应的数字证书,点击【确定】,如下图:
6)输入数字口令密码,点击【确认】按钮,如下图:
注:(1) 行助手提供了证书密码的修改功能; (2) 每次登录系统必须保证行助手软件已经启动; (3)CA数字证书的办理和安装,请参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和《数字证书安装说明》
7)进入交易系统主界面后选择正在挂牌的地块点击进入,如下图:
8)进入地块详情页后,点击【开始竞买报名】,如下图:
9)阅读交易规则并点击"同意",弹出“竞买申请书”阅读界面,竞买人需详细阅读文件并点击【同意】按钮才能继续后续操作,如下图:
10)竞买人上传报名附件材料,点击【下一步】,如下图:
11)选择独立竞买的竞买方式和银行后,点击【缴纳保证金】,如下图:
12)提交竞买申请成功后将显示履约保证金入账通知单,可查看收款人及缴纳保证金的账号相关信息,如下图:
13)竞买人按照入账申请单上的要求,可自行打印入账通知单,并向指定银行和指定账号按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竞买人可在“我的交易”->“查看保证金”中查询到账情况,如下图:
14)保证金到帐后,竞买申请环节结束。
15)竞买人通过菜单“我的交易”查看竞买申请相关信息,如下图:
1)首先安装数字证书的驱动程序,以及IE8或者以上版本的浏览器。完成后请将本系统网址添加到浏览器设置中的信任站点中。
2)打开IE浏览器,输入访问网址,进入到交易系统首页。
3)点击【网上交易系统(竞买人登录)】按钮,如下图:
4)点击【登录】,如下图:
注:(1)第一次使用CA,请选择【行助手下载】,下载后安装; (2)运行【行助手】显示界面如下:
5)插入数字证书,然后选择对应的数字证书,点击【确定】,如下图:
6)输入数字口令密码,点击【确认】按钮,如下图:
注:(1) 行助手提供了证书密码的修改功能; (2) 每次登录系统必须保证行助手软件已经启动; (3)CA数字证书的办理和安装,请参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和《数字证书安装说明》
7)进入交易系统主界面后选择正在挂牌的地块点击进入,如下图:
8)进入地块详情页后,点击【开始竞买报名】,如下图:
9)阅读交易规则并点击"同意",弹出“竞买申请书”阅读界面,竞买人需详细阅读文件并点击【同意】按钮才能继续后续操作,如下图:
10)竞买人上传报名附件材料,点击【下一步】,如下图:
11)选择联合竞买的竞买方式,点击右侧【新增】按钮添加联合竞买人,输入被联合竞买人信息及出资比例,被联合竞买人名称必须与其申请数字证书时注册的名称完全一致(注意大小写,全角半角的区分)。如需增加更多的被联合竞买人可继续点击“新增”。所有联合竞买人全部同意联合后才能点击【缴纳保证金】进入下一步操作,如下图:
12)待所有联合竞买人全部同意联合后点击【缴纳保证金】按钮将显示履约保证金入账申请单,可查看收款人及缴纳保证金相关信息,如下图:
13)竞买人按照入账申请单上的要求,可自行打印入账通知单,并向指定银行和指定账号按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竞买人可在“我的交易”->“查看保证金”中查询到账情况,如下图:
14)保证金到帐后,竞买申请环节结束。
15)竞买人通过菜单“我的交易”查看竞买申请相关信息,如下图:
1)被联合竞买人登入网上交易系统后,点击菜单“我的交易”->“被联合竞买信息”,页面显示出当前竞买人被其它竞买人发起申请的、联合当前竞买人的联合竞买记录。如下图:
2)被联合人查看联合申请记录后,同意该联合竞买请点击【同意】认可该申请。(注:联合竞买申请的交易由主申请人进行报价)如下图:
3)被联合人同意被联合信息后,联合竞买人响应申请结束。
1)竞买人登录后,点击【报价】按钮可进行报价,如下图:
2)处于公告期的标的,不能进行报价,如下图:
3)在价格输入栏内默认值为标的起始价或者当前可出的最低有效价值。输入框右侧第一个按钮设置最低有效出价,【+】按钮为增加一倍竞价阶梯,【-】按钮为减少一倍竞价阶梯(但金额不能小于最低有效出价)。点击【报价】按钮出价(随着各竞买人的报价,价格输入框会自动更新最低有效报价值),如下图:
4)页面右上方区域:“当前时间”为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所有竞买操作时间以该时间为准。“距挂牌截止”为当前标的距离挂牌结束时刻的倒计时。“当前价”为当前该标的目前的最高出价,如下图:
5)页面右侧的“竞买记录”显示当前各竞买人最新出价记录,如下图:
6)交易结束后,竞得人点击竞拍成功页面的【成交通知书】按钮可打印成交通知书,或进入“我的交易”菜单查询竞买成功的地块信息,如下图:
7)交易结束后,竞得人带成交通知书和相关材料到交易中心办理后续手续,需按公告进行申请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审查,取得资格批复文件。未竞得人可在“我的交易”菜单中打印保证金退款说明书至交易中心办理退保证金手续。
1)访问交易系统有什么要求?
为达到最好的访问效果,建议采用微软IE 8以上版本浏览器,分辨率在1280*768以上。
2)都有哪些竞买方式?
竞买人通过数字CA证书登录系统后,可以选择相应的地块进行申请竞买,浏览相应的土地出让公告信息,具体报名时可以是独立竞买或联合竞买两种方式。
3)是否还有其他方式的竞买申请?
没有,网上交易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申请。
4)怎么做联合竞买?
联合竞买是指多个竞买人出资联合作为一个竞买账号进行竞买的过程。首先,由一个竞买人发起竞买,填写相关被联合的竞买人信息(被联合竞买人必须也在交易系统中注册过),待所有被联合的竞买人同意联合竞买后,联合竞买发起人才可获取一个竞买保证金账号,按时足额缴纳后自动开通交易资格。
5)做了联合竞买还能参与同个标的的竞买吗?
不能。对于一个出让地块,同一个竞买人只能参与一次竞买,不能又是独立竞买同时进行联合竞买。
6)联合竞买情况下,由谁进行相关交易?
联合竞买成功后,由联合竞买发起人账号进行竞买、报价;被联合的竞买人无法再进行本次标的的竞买。
7)联合竞买保证金怎么交?
联合竞买的保证金缴纳与独立竞买保证金缴纳一样,只要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入账保证金账号金额足额即开通竞买资格。
8)联合竞买的保证金退还?
与一般的保证金退还方式一致,基本原则是按照汇款账号原路退还,考虑到退款具有一定的风险性,目前都是通过线下退款的模式。
9)什么是自由报价期?
土地使用权交易公告发布时,会规定保证金缴纳时间、自由报价期、限时报价期等,竞标的在挂牌开始即进行自由报价期,每次报价都必须是最高报价和增价幅度的整数倍。
10)什么是限时竞买?
在挂牌期截止前一小时停止更新报价,具体每个出让地块的限时竞价时间参考公告信息,每次限时竞价时间为4分钟。若四分钟之内无价格更新,价格最高者即为竞得人。
11)能否开展同一个竞买多台电脑同时操作竞拍?
不能,由于竞买都是通过数字CA证书进行登录,一个竞买人只能有一个数字CA证书,故只能一个电脑登录操作。
12)如何进行多地块同时竞拍?
对于一个竞买人申请多个标的(地块)的,可以通过IE浏览器打开多个地块页面同时进项竞拍。
13)自由报价期未报价者还能进行限时报价吗?
能。
14)系统时间如何确定?
系统交易时间以服务器时间为准,在交易的各个阶级都会有具体的时间提醒,系统以收到相应报价时间为准,从目前的技术来讲时间误差能够控制在毫秒以内,为保证尽可能少的网络延时,竞买人报价时需要适当注意。
15)底价是怎么回事?
出让宗地设定出让底价的,网上交易期截止前30分钟内,出让人将出让底价录入网上交易系统。在竞拍过程中,系统会提示本标的是否具有底价,对于最终竞拍价格小于设置底价的作为流拍处理。
16)流标有哪几种情况?
流标一般分为下面几种情况: a在规定时间内无人缴纳保证金,无人竞买; b在自由报价期无人出价; c对于设置底价的标的,最高出价未达到底价的; d其他违规竞买情况的。
17)什么是资格后审?
为保障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整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采用的是资格后审的模式,即在报名阶段由竞买人按照规定提交相关的资格、资质复印件,待交易竞拍结束后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人员对上传的附件进行资格审查、原件核实确认。对于资格不负、资质造假等行为取消本次竞得资格,没收相应土地出让保证金。
18)什么时间上传竞买人资格审查材料?
竞买人同意报名后,进入上传附件模块进行资格审查材料的上传。附件材料全部上传完毕点击下一步之后无法更改,请务必在未缴纳保证金之前确认所有材料上传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操作。
19)成交确认如何核实?
对于通过资格审查的成功竞买人可以打印成交通知书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成交确认,办理其他后续相关手续。
20)保证金缴纳支持哪些银行?
人民币账户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
21)如何缴纳保证金?
以建设银行为例,在您通过“靖江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竞买土地使用权时,会获得系统提供的缴纳保证金账号。 在获得缴纳保证金账户信息后,请您务必在履约保证金入账通知单要求的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足额向该账户缴纳保证金。该系统允许向同一账号多次缴存资金,系统自动以账户累计余额计算缴纳保证金总额。您可在网上交易系统中“我的交易”->“查看保证金”中查询保证金缴纳明细,具体明细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1)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推荐使用)
开户银行是建设银行的本地竞买人。 竞买人填写转账支票和进账单后,到您的开户行办理代理转账业务,资金实时到账。 开户银行非建设银行的本地竞买人, 竞买人填写转账支票和进账单后,到您的开户行通过同城票据交换系统办理转账业务,资金当日(正常工作日)到账。(温馨提示:靖江市同城票据交换系统时间:工作日8:30~16:00) 注意事项: ①请认真确认收款人信息 收款单位全称:靖江市财政局 收款单位账号:网上交易系统随机提供的13位(各银行帐号位数不同)数账号 开户银行:靖江市建行**支行 ②请务必按照网上交易系统随机提供的保证金账号缴纳保证金,入账账号错误将导致无法获得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价资格。(2)汇兑方式缴纳保证金(推荐使用)
开户银行是靖江市银行的外地竞买人。 竞买人填写结算业务申请书后,到您的开户行办理代理汇兑业务。加急标志选择“加急”,可缩短资金到账时间。 开户银行非靖江市银行的外地竞买人 竞买人填写电汇凭证后,到您的开户行办理汇兑业务。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办理,可缩短资金到账时间。(温馨提示:大额支付系统的时间:工作日9:00~17:00)。 注意事项: ①请与银行经办柜员确认,通过大额支付系统汇划,并遵照该系统的相关业务时间。 ②请认真确认收款人信息。 收款单位全称:靖江市财政局。 收款单位账号:网上交易系统随机提供的13位(各银行帐号位数不同)数账号。 开户银行:靖江市建行**支行。 ③请务必按照网上交易系统提供的账号缴纳保证金,入账账号错误将导致无法获得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价资格。(3)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
本地竞买人用现金缴纳保证金,可到靖江市分行任一网点填写靖江市银行现金解款单办理,资金实时到账。 注意事项: ①请务必按照网上交易系统提供的账号缴纳保证金,入账账号错误将导致无法获得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价资格。 收款单位全称:靖江市财政局。 收款单位账号:网上交易系统随机提供的13位(各银行帐号位数不同)数账号。 开户银行:靖江市建行**支行。 解款来源:竞买保证金。 解款部门: xxx单位(人)(4)网上银行缴纳保证金
已开通网上银行具有转账汇款功能的竞买人,可通过网上银行缴纳保证金,网上支付请根据各开户银行网银操作方法进行,并以网上交易系统随机提供的保证金账号为收款账号进行支付。 注意事项: ①请认真确认收款人信息: 收款单位全称:靖江市财政局。 收款单位账号:网上交易系统随机提供的13位(各银行帐号位数不同)数账号。 开户银行:靖江市建行**支行。 ②竞买人通过网上银行缴款时,资金到账时间较难把控,可能因资金不能及时入账而使之失去竞价资格,不推荐使用。 ③请务必按照网上交易系统提供的缴纳保证金账号,入账账号错误将导致无法获得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价资格。 ④请您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指南中的方法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如因填单不规范或付款流程操作有误造成保证金未能及时到账影响竞买,由竞买人承担责任。 ⑤请向您的开户行咨询您所使用的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到账时间,并适当提前缴纳。 ⑥保证金到账时间以资金存入保证金账户的时间为准。 ⑦申请人应尽量避免在缴纳保证金截止日汇入资金,请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以免贻误竞买。 ⑧申请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缴纳时间段内的节假日因素,确保在工作日内及时汇出并保证到达。22)如何查询自己缴纳的保证金到帐信息?
通过CA登录系统后,在“我的交易”->“查看保证金”菜单,可以查询自己缴纳保证金的相关信息。由于银行结算到帐信息会有延时,为了保障交易顺利进行,建议竞买人提前做好保证金缴纳工作。
23. 如何退还保证金?
保证金退还一律采用线下手工退回的方式进行。竞买人未竞买成功可到“我的交易”菜单中下载并打印退款说明书到交易中心退款核实盖章后前往市财政局予以退款。
24. 多缴纳或者未交足的保证金怎么办?
对于多缴纳的保证金,竞买人可凭银行缴纳凭证和退款说明书到交易中心退款核实盖章后前往市财政局予以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