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兴自然(工)告字[2024]11-3号
经兴化市人民政府批准,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编号:XH2024GG11-3 建设内容: 投资强度:450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该受让宗地中用于工业建设项目的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7%,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 其他城市规划要求按江苏省和兴化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不支持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09月10日至2024年09月29日,到泰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tz.com)(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09日,到泰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tz.com)(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09日9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0月09日9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泰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tz.com);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XH2024GG11-1、11-2、11-3号地块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应当36个内竣工、48个月内投产,项目投产后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亩、开票销售不低于400万/亩、税收不低于15万/亩。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与所属乡镇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否则竞得无效,《投资发展监管协议》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明确的投资强度、开票销售、亩均税收、竣工时间、投产时间等事项。咨询投资监管协议联系人:黄先生、联系号码:15052349773。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 联系电话:0523-83204011 联 系 人:王先生、张先生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