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泰地储告〔2021〕11号
        经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规则
及幅度
定位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泰地储告〔2021〕11-1号 姜堰区人民北路西侧、马厂东路北侧 72743 商住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1.3250≤容积率≤1.7160 建筑密度≤34% 30%≤绿化率 70 12765 85100 200(万元) 地图浏览
泰地储告〔2021〕11-2号 姜堰区三水大道东侧、长江路南侧 43189 商业
商务金融用地
1.4950<容积率≤1.8950 建筑密度≤50% 15%≤绿化率 40 2490 16600 200(万元) 地图浏览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其中:泰地储告〔2021〕11-1号地块实行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27500万元,当地块达到最高限价时,如仍有其他竞买人继续竞价的,只能报最高限价,最终成交价以最高限价确定为成交价。超出最高限价部分作为政府保障房建设资金,不计入土地出让金,不计入开发成本,不计入可销售商品房备案核定价格的核算成本。未超过最高限价的,由竞得人按实际成交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超过最高限价,按最高限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1-1号地块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须与姜堰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协议的,不得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视为无效交易,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作为〔2021〕11号两个地块的申请人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集团成员企业、下属控股子公司、母公司及母公司其他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得分别报名竞买同一宗地块。 境外企业和个人,需符合住建部等六部委《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2006〕171号)和《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建房﹝2015﹞22号)中规定的条件。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07月16日2021年08月09日,到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07月16日2021年08月17日,到通过泰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tz.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8月17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08月17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通过泰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泰地储告〔2021〕11-1号;
报名时间:2021年07月16日 09时00分 至2021年08月17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07月16日 09时00分 至2021年08月17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1年08月10日9时 至2021年08月19日14时30分;

2、地块编号:泰地储告〔2021〕11-2号;
报名时间:2021年07月16日 09时00分 至2021年08月17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07月16日 09时00分 至2021年08月17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1年08月10日9时 至2021年08月19日16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竞买申请人方可在网上交易系统实时进行报价。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1.挂牌时间截止时,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受让人; 2.网上交易实行报名资格后审制度,详见《竞买须知》; 3.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http://zwfw.taizhou.gov.cn/ggzy/
        联系电话:0523-86965011、0523-86881388
        联 系 人:沈女士、申女士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07月15日